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新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62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8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双溪春晓小区一期项目(XQ060111地块) |
建设单位 | 温岭新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城东街道阳光大道北侧 |
用地面积 | 37123㎡ |
地上建筑面积 | 88821.8㎡ |
地下建筑面积 | 35894.57㎡ |
具体内容 | 1、原一期、二期、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绿化率30%为地块统筹指标,现按地块分期予以明确,其中一期绿化率49%,二期绿化率13%,三期绿化率16%。 2、因设计失误,原一期、二期、三期用地面积图数不一致,现根据各期用地面积对分期线进行微调使图数一致。(附分期图) 3、原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缺少24#、25#楼高度,现依据原审批图纸予以明确,24#、25#楼高度为79.35(室外地坪至结构面)。 4、原一期建筑立面材质、颜色未标示清楚,现予以明确。(附24#、26#、27#楼南立面图示意) |
来源: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楼市网台州站【责任编辑】: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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